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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统计局:
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关于上报2007年县以下行政区划和城乡属性变动情况的通知》
(吉统字[2007]109号)要求,为圆满完成我市2007年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库的更新和维护工作,现就各县区上报2007年行政区划及城乡属性变动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为使行政区划代码的调整和城乡属性代码维护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县、区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11月25日前将人员名单报到市局农业贸易科;
二、
通过对民政、城建等部门的调查,掌握县区2007年县以下行政区划和城乡属性变动情况,填报行政区划变动情况表和城乡属性变动情况表,特别是对减少的春级单位去向和新增的村级单位的来源等要标注清楚;
三、
请各县区于2007年12月20日前将行政区划和城乡属性变动情况上报市局农业贸易科,以便对全市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进行统一调整。
联系电话:
联系人:苏锋林
电子信箱:lynck2@163.com
辽源市统计局办公室
2007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表一、
行政区划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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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镇、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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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的行政村(居)委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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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的行政村(居)委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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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居)委会变更前后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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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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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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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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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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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摄出日期:
2007年
月
日
注:有行政区划变动的,都有要填此表。
来源:是指本乡镇新增加的村级单位出处。如从其他乡镇(街道)划过来的,都要把原隶属于某乡镇(街道)的名称标明。如从本乡镇某村拆分后增加的村级单位,要把拆分前的村级单位名称标明。
去向:是指本乡镇新增加的村级单位去向。如已划归其他乡镇(街道)的,要把该乡镇压(街道)的名称标注上。如本乡镇(街道)因合并而减少的要把原来的村级单位名称标明。
名称的变更:是指村级单位名称变更。村委会变居委会(社区)或居委会(社区)变成村委会的,要标明变更前后的名称。
附表2:
城乡属性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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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区
划
代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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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区
划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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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街道、镇)级属性名称或
代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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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级属性代码或
代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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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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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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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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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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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行政区划代码和行政区划单位名称按省统一的编码顺序填写;
2、乡(街道、镇)级属性码:1表示县级政府驻地;2表示连接的村级地域;3表示其他乡级地域。
3、村(居)委会级属性码:“1”表示乡政府驻地;“2”表示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3”表示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4”表示与其他地域连接的村级地域;“5”表示与其他镇区连接的村级地域;“6”表示特殊区域;“7”表示其他村级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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